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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发票用完了,过两天再来吧。”消费者在饭店或商店消费,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时,往往会听到这么一句话。市地税部门昨天通过本报再次提醒消费者,商家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,消费者可拨打12366热线电话或者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据。这非但是维护自身权益,也是维护国家利益。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称,实行有奖发票以来,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的情况明显增多,但一些商家和消费者搞起了推磨游戏。 市地税部门提醒这些商家,拒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。我国的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和《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: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或者从事其它经营行为,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,收款的时候必须开具发票。商家主动开具发票,是法律赋予商家的法律责任,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。而且根据规定和正常的做法,企业办税人员都会根据发票用存情况定期到税务部门领购发票,一般情况下很难经常出现“发票用完”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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